使用牌照稅(上期每年4月適用,下期每年10月適用): 尚未收到繳款書的民眾請以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金融憑證/已註冊之健保卡或是車牌號碼加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查詢,並可於線上進行繳稅作業。
房屋稅(每年5月適用)及地價稅(每年11月適用): 尚未收到繳款書的民眾請以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金融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查詢及線上繳稅,並可於線上進行繳稅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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