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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繳稅

使用牌照稅

繳款類別
銷帳編號
繳款金額
繳納截止日
日期格式共6碼,例:105年1月1日,請輸入050101
期別代號
繳稅方式
(請注意:
  1. 除每年5月份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案件(限申報戶內納稅義務人本人或配偶持有之信用卡),於法定(或依法展延)申報截止日前取消授權外,其餘案件一經授權成功,不能取消或更正。)
  2. 使用信用卡繳稅,是否需支付發卡機構服務費,請先洽各發卡機構。
       範例圖示

使用牌照稅(上期每年4月適用,下期每年10月適用):

尚未收到繳款書的民眾請以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金融憑證/已註冊之健保卡或是車牌號碼加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查詢,並可於線上進行繳稅作業。



房屋稅(每年5月適用)及地價稅(每年11月適用):

尚未收到繳款書的民眾請以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金融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查詢及線上繳稅,並可於線上進行繳稅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