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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繳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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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說明 Q&A

作業須知

晶片金融卡的作業須知

1. 納稅義務人自99年1月1日起使用晶片金融卡繳稅無需自行負擔每筆手續費10元
2. 使用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稅,須備有標準之pc/sc規格讀卡機,與自然人憑證等所應用之讀卡機相同。
3. 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稅無繳稅金額上限。
4. 進行當日繳稅時,若送出的繳稅交易時間已過下午3:30,該筆繳稅的入帳日將為次營業日。
5. 已超過繳款期限之稅單,請至各代收稅款處繳納。

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的作業須知

1. 納稅義務人無需自行負擔手續費。
2. 納稅義務人可使用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納定期開徵之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稅款、查定課徵之營業稅及違章罰鍰。
3. 繳納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業稅之申報自繳稅款,需透過各稅申報繳稅系統,並以自然人憑證、電子憑證,或工商憑證辦理網路申報才能進行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稅。
4. 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稅無繳稅金額上限。
5. 進行當日繳稅時,若送出的繳稅交易時間已過下午3:30,該筆繳稅的入帳日將為次營業日。
6. 加計利息之分期繳納案件不適用。

信用卡的作業須知

1. 使用信用卡繳稅,是否需支付發卡機構服務費,請洽各發卡機構。
2. 信用卡繳稅之金額限制請洽各發卡機構。
3. 為保護納稅義務人的權利,信用卡繳稅有下列限制。
(1)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外僑須採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限以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配偶之信用卡(以一張信用卡為限)繳納。
(2) 查(核)定稅款、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款項及保證金案件同一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納截止日及期別代號,限使用一張信用卡繳納1次。
(3) 除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案件,得於結算申報截止日前取消授權外,其餘案件一經授權成功即無法更正或取消。
(4) 發生短繳或溢繳時由稽徵機關直接與納稅義務人聯繫辦理補稅及退稅,不能以原信用卡辦理補退稅款。
(5) 營利事業所得稅自繳稅款、扣繳稅款及非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之逾期案件均不適用。

電子支付帳戶的作業須知

1. 納稅義務人無需自行負擔手續費。
2. 電子支付帳戶繳稅之金額限制請洽各電子支付機構。
3. 進行當日繳稅時,若完成繳稅交易時間已逾當日下午三點半,該筆交易之入帳日將為次營業日。
4. 逾期繳納案件不適用。
5. 一旦交易成功不得取消交易或更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