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已推動行動支付政策,建立TWQR支付標準,有關TWQR繳稅參加單位,請參考「上線銀行」及「上線銀行(業者)」內容,適用稅目及繳納方式請參考「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如有疑問,請撥打本網站服務專線0800-767-168或02-2630-9555。 《更新日期:113/04/26》
本網站將於113/12/16(一) 04:00 AM ~ 05:50 AM辦理系統維護作業,上述作業期間將有暫停繳稅交易服務之情形,每次影響時間最長約25分鐘,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更新日期:113/12/11》
重要提醒:「Paytax網路繳稅服務網站」不會主動以簡訊通知繳稅,亦不會發送交易成功或失敗簡訊,若您接獲類似電話或簡訊,務必提高警覺,並留意簡訊中網址連結的正確性,勿點擊不明來源連結或輕易提供個資。如有疑問,請聯絡本網站客服中心0800-767-168或(02)2630-9555確認,或洽詢稽徵機關免付費專線0800-000-321,或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以確保您的權益,謝謝。
《更新日期:112/04/28》
如使用Chrome、Edge瀏覽器出現5014(晶片卡作業發生錯誤,原因:卡片被其他程式佔住)錯誤訊息,請先檢查是否已安裝最新晶片卡安控元件1.1.0.5,請點選此連結下載安裝檔。(請先儲存檔案,關閉所有瀏覽器後再執行安裝)《更新日期:111/8/22》
為確保網路繳稅環境之安全性,Paytax網路繳稅服務網站將於109年12月29日起停用TLS1.1通訊協定,建議您升級瀏覽器至最新版本,以順利完成繳稅作業。《更新日期:109/12/1》
請勿點選來路不明網址及程式,並安裝防毒軟體,以確保您的繳稅交易安全。如需驗證晶片卡元件安裝正確性,請參考
指紋碼驗證說明。《更新日期:108/8/8》
為確保網際網路連線機制之安全性,將於107年6月26日8時停用TLS1.0及3DES加密通訊協定,建議您將電腦作業系統升級至Windows 7(含)以上版本,以避免無法使用本網站之各項服務。《更新日期:108/4/30》
配合國發會廢止使用第一代SSL憑證規範,網路繳稅服務網站建議您於106年1月1日前將電腦作業系統升級至Windows XP SP3(含)以上版本,以避免無法使用本網站之相關服務。《更新日期:105/12/16》
為確保網際網路連線機制之安全性,本網將依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之建議,於104年03月20日取消支援SSL加密連線機制,建請停用SSL相關加密機制(SSLv3與SSLv2),而改以TLS進行加密連線作業,以確保持卡人交易之安全。(
修改設定說明)《更新日期:104/1/19》
因應電子化時代來臨,即日起提供民眾使用智慧型手機(如iOS、Android作業平台手機)下載行動支付業者或電子支付機構APP,即可使用行動支付工具或電子支付帳戶,享受便捷稅單繳納服務,適用之稅目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案件(外僑不適用)及綜合所得稅(外僑不適用)、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營業稅、遺產稅、贈與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及違章罰鍰等開徵案件,相關申請流程及操作方式可洽下列各行動支付繳稅參加業者或電子支付帳戶繳稅參加業者。
- 若屬Paytax網路繳稅問題,煩請致電:0800-767-168 或 02-2630-9555。
本網站支援IPv6協定。
一、第一次使用「晶片金融卡」進行繳稅之使用者,請先進行「
自我環境檢測」
二、欲使用「晶片金融卡」進行繳稅之使用者,請先確認已完成新版「安全性元件」之安裝。
「晶片金融卡繳稅」
- 使用本網繳納「營業稅自繳稅款」,繳款期限為「YYMMDD」,所屬年月為「YYMM」,民國一百年為00。
- 若使用申報軟體進行繳稅遇到版本不合法錯誤訊息,請至https://paytax.nat.gov.tw/Download/update/setupFCARDTax.htm下載更新;安裝繳稅元件時,請關閉申報軟體,避免安裝時產生錯誤。
- 預防網路詐騙宣導:近來有心人士惡意偽造電子郵件與網站作為「誘餌」,進行網路釣魚的新網路詐騙手法,請利用本網站繳稅之納稅人直接連結至「財政部線上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並確認網址無誤後,始進行繳稅交易以避免遭詐騙。
- 因各金融機構均規定晶片金融卡「連續」輸入密碼錯誤達一定次數(一般為3次)即進行鎖卡,若發生此情況,持卡人可逕向往來金融機構辦理解卡手續。
- 使用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稅,須備有標準之pc/sc規格讀卡機,與自然人憑證等所使用之讀卡機相同。
- 提供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繳納稅款之上線銀行,請見繳稅上線銀行說明。
- 納稅義務人線上查詢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資料,請點選「查詢繳稅記錄」,並於細稅類別選擇「15G(15001)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進行查詢。
「信用卡繳稅」
- 營利事業所得稅自繳稅款、扣繳稅款及非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之逾期案件均不適用。
-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外僑須採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限以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配偶之信用卡(以一張信用卡為限)繳納。
- 查(核)定稅款、罰鍰、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款項及保證金案件同一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納截止日及期別代號,限使用一張信用卡繳納1次。
- 使用信用卡繳稅,是否需支付發卡機構服務費,請洽各發卡機構。
- 除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案件,得於結算申報截止日前取消授權外,其餘案件一經授權成功,不能取消或更正。
- 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納截止日、期別代號請依繳款書內容輸入。